濫用公屋|設「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 可獲最高$3,000「獎勵金」

濫用公屋|設「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 可獲最高$3,000「獎勵金」

政府積極打擊濫用公屋的行為。香港房屋局計劃修訂《房屋條例》,將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列為刑事罪行,罰則不再僅限於中止租約,建議最高罰款為50萬元及監禁一年。政府另設「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舉報人可獲最高$3,000「獎勵金」。

根據修例建議文件,嚴重濫用公屋的行為包括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以金錢利益分租公屋單位或授予許可(或分許可)讓他人居住於公屋單位,或租戶家庭不居住於有關單位並將其用於商業用途。另外,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於2025年2月3日,討論了相關修訂建議,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和房屋署助理署長(策略規劃)楊樂詩解釋了嚴重濫用公屋的定義及其他濫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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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公屋定義

根據房委會資料,若租戶嚴重違反租約濫用公屋,將會在無警告的情況下中止租約。相關前租戶及其年滿18歲的家庭成員在租約中止後的五年內將不合資格申請公屋,日後再申請時也不會獲分配到地理位置、樓齡和樓層比之前更好的單位,這些措施旨在確保公屋資源能夠公平分配給有需要的人。

濫用公屋常見行為:

- 丟空單位(或超過三個月不經常居住)
- 分租或轉租單位(無論是否有租金收入)
- 在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如聚賭、藏毒或藏有私煙等)
- 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如營商、貨倉等)
- 虛報資料(如收入、資產、婚姻或家庭狀況等)

現行「嚴重違反租約行為」:

- 在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
- 分租單位(無論是否有租金收入)
- 居住在經證實的其他居所,或超過三個月不經常居住於單位(“經常居住”按其常義解釋,審理個案時,將以合理標準作關鍵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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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濫用公屋

為打擊濫用公屋,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23年5月24日通過以下一系列新措施,以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和優化「富戶政策」,確保善用公屋資源。新政策在2023年10月1日起實施。

舉報濫用公屋獎:

為了進一步加強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成效,房委會於2025年1月15日推出了「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除了房委會/房屋署的直接僱員外,舉報人若以實名提供真實且確切的資料,並使房屋署成功向濫用公屋單位的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將可獲得最高3,000港元的獎勵金及感謝狀以示嘉許。

「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詳請:

房委會指,對於在計劃實施前已實名舉報的濫用公屋個案,若調查尚未完結,並在計劃實施後查明屬實且成功向濫用公屋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該會將主動聯絡有關人士,徵詢其是否參與計劃。除了房委會/房屋署的直接僱員外,任何16歲或以上的舉報人,只要能提供真實確切的資料,使房屋署成功向濫用公屋單位發出「遷出通知書」,皆符合參與資格。

但由於涉及現金獎勵,舉報人必須以實名舉報,並同時提出參與計劃。參加計劃的人士須經專責人員初步評審、面見及核實個人資料,以確保舉報的真確性。參加計劃的人士,包括非以指定格式表格舉報者,均會收到確認收悉舉報通知。

為鼓勵舉報濫用公屋個案,當房委會憑藉舉報人提供的資料成功向濫用公屋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時,將向參與計劃人士提供感謝狀及最高港幣3,000元的現金獎勵。為防止計劃被濫用,每宗可獲獎勵的舉報將由「評審委員會」審核,並處理性質複雜或有爭議的個案(例如多於一人聲稱其提供的資訊導致某公屋單位被發出「遷出通知書」),「評審委員會」將由首長級人員擔任主席並作出最終決定。舉報人的身份將絕對保密,不會向舉報人透露調查的詳情及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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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濫用公屋方法:

房委會指,若市民有需要舉報,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舉報濫用公屋的行為,包括:

- 致電房屋委員會熱線:2712 2712
- 填寫並提交「舉報濫用公屋郵柬」或「舉報濫用公屋表格」(點連結)
- 在網上填寫並提交「舉報濫用公屋網上表格」(點連結
- 通知屋邨辦事處

成立善用公屋資源分組打擊濫用公屋

除屋邨辦事處執行日常租約管制工作外,房委會指,亦成立了「善用公屋資源分組」,打擊濫用公屋。「善用公屋資源分組」除處理懷疑濫用個案外,並會嚴格審查公屋租戶及各類資助房屋計劃申請人士的入息和資產申報,以防止公屋資源被濫用。


房屋局何永賢:部分「事件不算」濫用公屋

至於濫用公屋但不屬於「嚴重濫用」的情況,當局舉例說明,有住戶確實居住在單位內,但將其用作商業活動用途,例如經營補習社,經常有外人出入,甚至提供收費價目表等,這種情況屬於違反租約,房屋署可發出遷出通知書。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指出,若住戶將單位變成「小雜貨店,向鄰居出售豉油、雞蛋或糧油食品」,而非一般鄰里間的互相借用,這種情況也需要注意。

她重申,政府理解有些租戶會在家工作,或在家中製作小手工品後帶離單位販售,這些行為是被允許的。何永賢又指,有市民會用公屋地址進行商業登記,但實際上商業活動並非在單位內進行,例如僅用作聯絡地址,這種情況不算嚴重濫用。同時她提醒,若以公屋地址作商業登記,可能會引起單位是否仍用作居住用途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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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公屋事件:

過往亦有不少濫用公屋事件發生,據有關部門的統計,被揭發濫用公屋個案與檢控數字,過去7年最高檢控率為2024年錄得的4.2%。根據現行法例,只要求其遷出,雖最終被判監6星期,卻能幸運地緩刑12個月及只罰款1.2萬元。

據申訴專員公署早前公布的調查報告,濫用公屋確實有不少離譜個案,有住戶2005年起已無申報物業及租金收入,至2022年才因隨機抽查被揭,前後長達瞞報17年,後經調查發現其在港擁3個物業沒有申報。

申訴專員公署指,自今屆政府在2022年7月上任以來,房屋署已合共收回超過7,000個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條款的單位,收回的總數比一個大型屋邨的單位總和還要多,成效顯著,值得社會肯定和表揚。我對房委會及房協打擊濫用公屋的積極態度、正確路向,以及其工作的顯著成效予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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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張西望》何伯何太涉濫用公屋

《東張西望》何伯和何太涉嫌濫用公屋成為全城熱話,房屋署早前表明會進行調查。何永賢表示,何伯和何太的個案變得娛樂化,成為市民茶餘飯後的話題,她不宜多加討論,但每當發現濫用公屋的懷疑個案,房屋署善用資源分組都會開檔案,就電視上或網上資料等嚴肅跟進,而分組現時有2名退休警司及6名退休警務人員負責。她亦稱,對政府而言是,事件是「嚴肅個案」,必會嚴肅處理。

《東張西望》何伯和何太涉嫌濫用公屋成為全城熱話,房屋署早前表明會進行調查。《東張西望》何伯和何太涉嫌濫用公屋成為全城熱話,房屋署早前表明會進行調查。《東張西望》何伯和何太涉嫌濫用公屋成為全城熱話,房屋署早前表明會進行調查。《東張西望》何伯和何太涉嫌濫用公屋成為全城熱話,房屋署早前表明會進行調查。《東張西望》何伯和何太涉嫌濫用公屋成為全城熱話,房屋署早前表明會進行調查。《東張西望》何伯和何太涉嫌濫用公屋成為全城熱話,房屋署早前表明會進行調查。《東張西望》何伯和何太涉嫌濫用公屋成為全城熱話,房屋署早前表明會進行調查。《東張西望》何伯和何太涉嫌濫用公屋成為全城熱話,房屋署早前表明會進行調查。《東張西望》何伯和何太涉嫌濫用公屋成為全城熱話,房屋署早前表明會進行調查。《東張西望》何伯和何太涉嫌濫用公屋成為全城熱話,房屋署早前表明會進行調查。

申訴專員公署向房委會提出改善建議:

- 提醒屋邨辦事處人員在收到租戶遞交的申報表後,應嚴謹審核租戶所填寫的資料,提高警覺,就可疑或未填妥之處作進一步跟進,並在有需要時主動向其他政府部門或機構索取租戶的相關資料;


- 檢討周期性家訪的安排與其他打擊濫用公屋的措施之間是否有資源重疊或可重整之處,以互相配合,使整體打擊濫用公屋的措施能更有成效;


- 探討如何加強與內地及澳門的相關部門及機構溝通,在切實可行範圍內建立渠道,更便捷地獲取租戶是否擁有內地或澳門物業的資料;


- 考慮制定針對物管公司及護衛服務承辦商個別職員的獎勵計劃,以提高他們的積極性參與打擊濫用公屋;


- 探討在不涉及不觸犯法例的濫用公屋的租戶方面是否有加重懲罰的空間,房委會及房協亦可透過行政措施實施額外處分,增強阻嚇性;
 

- 為更全面了解實際情況,分析工作效能,並調整相關策略和優化措施,房委會及房協應加強收集及分析有關打擊濫用公屋的數據;以及


- 考慮透過與土地註冊處建立的資料比較及核對機制,在核實公屋編配資格前就每宗公屋申請進行查冊,嚴格審查公屋申請者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並在公屋申請者輪候期間,隨機抽選一些個案作深入調查,從源頭堵截濫用公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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