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張西望報料!歌手陳奕迅一曲《單車》裏訴說乘坐爸爸單車的小朋友感受到的父愛,但現實中,如果爸爸用單車載着兩個小孩子,實質是非常危險的行為!
觀眾戴小姐,上星期在東京街看到非常危險的一幕:相信是一名爸爸用單車載着兩個年幼小童騎單車在馬路行駛!
一名男子在馬路用單車載着兩幼童在後座
戴小姐接受「東張+」記者指出,片段是在上星期三11:30左右拍攝,現場位於長沙灣地鐵站附近,他認為這樣做非常危險,還在馬路行駛,一旦有什麼意外,不堪設想,所以報東張希望家長們留意相關法例。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香港法例第374G章)第51條述明:在道路上騎單車或三輪車的人,不得運載任何其他人。違反此51條,可處罰款2,000元。此外,11歲以下的兒童必須在成人的陪同下才能踩單車,否則也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