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張+」《十大名家為你解疑難》隆重登場!觀眾報料提出問題,我哋幫你請教專家!觀眾在facebook專頁帖文提出的問題會獲優先處理!
有觀眾在「東張+」專頁提出,「同車行租的士,撞車後車行吾報保險公司,要我自行承擔!請問下律師我可以點做」,我們請來客席法律教授、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蘇文傑律師解答。
觀眾在facebook「東張+」專頁提問
以下是蘇律師給觀眾的建議:
「根據保單的不保事項,若車主在交通意外發生後不報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可以拒絕賠償。
一般而言,由於車行怕在保單賠償後,保險公司會大幅增加下年度保費,車行有可能在交通事故發生後,不通知保險公司。
若想避免這種情況,租車司機可在訂定租車合同時,定明若交通意外發生,必須由車行通報保險公司,以負責意外賠償事宜。」
(以上專家意見謹供參考,不應被視為法律建議。如果對實際面對的法律問題有疑問,應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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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張+」新一年推出新欄目:《十大名家為你解難》!觀眾報料提出問題,我哋幫你請教專家!
觀眾可以把想向專家請教的問題 「東張+」facebook專頁 提交:
https://www.facebook.com/scoopplus.tvb/posts/pfbid02c4t92UHnRaNz6pFMCQHDJ88yhf7XmPtwg4rMjNTKCtEkg4FHQieYGgsg84fG28p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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