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冒銀行高管及金主 對11女子「騙財騙色」被捕

男子假冒銀行高管及金主 對11女子「騙財騙色」被捕

台灣男子假冒銀行或證券公司高階主管及金主,向該銀行或公司的年輕女業務員謊稱包養、協助升遷,約出發生性行為及幫他購物、匯款,共11人遭「騙財騙色」損失150萬台幣(約35.8萬元)。刑事局拘提他依詐欺、妨害性自主罪移送。

經警方調查,43歲洪姓男子無業,10年前被刑事局查獲假冒健身房副理、股東對打工女大學生「騙財騙色」,2013年被新北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判刑1年,入監服刑。

洪男重操故業,前年11月起上網搜尋銀行、證券公司女業務員資料,透過臉書、IG傳訊,自稱該銀行或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董事長特助,指要秘密介紹大客戶,須長期經營,不能讓同事知道,接著傳LINE ID加好友,再以該帳號假冒客戶。

他自稱該銀行或公司大金主,表示以每月8至10萬元包養,可協助升遷職務,多次約出見面,赴大酒店「開房間」,費用由女方支付,還請被害人買手機、名牌包、衣服、吸塵器、吹風機等,得手轉送其他被害人,並騙被害人互相匯款「包養金」,承諾還錢卻未果。

警方清查,11名女業務員被害,年齡22至32歲,遍及各縣市,最年輕是南部一名銀行貸款業務員,被騙金額65萬元(約15.5萬港元)也是最高。

一名業務員拿不回被騙的5萬元,向任職銀行查證驚覺洪不是主管,今年6月赴刑事局報案。刑事局偵九大隊第三隊追查,洪男去年11月因毒品、詐欺、妨害性自主案分別被新北、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當月在新北市淡水區住處逮捕解送歸案。

被害人陸續報案,警方也擴大清查,發現共11人被害,洪因毒品案在台北看守所勒戒,本月2日結束走出看守所再被九大拘提。他坦承行騙,稱願賠償被害人損失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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