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盛西邨印傭到家4天後男僱主多次嗅其體味提出性交生子要求 性騷擾賠18.2萬兼付訟費

葵盛西邨印傭到家4天後男僱主多次嗅其體味提出性交生子要求  性騷擾賠18.2萬兼付訟費

印尼籍女傭早前到一名六旬獨居葵涌葵盛西邨的男僱主家中工作,男僱主4天後開始向她提出性要求,更數次在女傭沐浴後嗅其頭髮及體味,直稱「工人就唔X得㗎咩」、「俾我X呀」,其後更表示欲與女傭結婚生子,女傭指男僱主性騷擾提出索償,男僱主則辯稱部份說話是自言自語。區域法院法官昨日(2月14日)頒下判辭,認為女傭所指的性騷擾成立,又指男僱主在女傭一再拒絕後仍不斷提出要求,行為令人反感,下令男僱主需賠償超過18.2萬元,並需支付訟費。

女傭早前經平機會代表入稟區域法院,指控男僱主違反《性別歧視條例》,索償逾18萬元,暫委法官汪祖耀昨日 ( 2月14日) 頒下判詞,裁定男僱主曾對女傭作出性騷擾,而他向女傭作出「就係想同你做愛吖嘛,你唔明呀?」等言論時,充分令女傭感到恐懼及冒犯,終下令男僱主須向女傭賠償超過18.3萬的感情損傷費用等,另須支付本案的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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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索人為印傭Sri Wahyuni,答辯人為前僱主林銳生,他審訊時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抗辯。

申索人指林銳生曾提出以600元和申索人性交,該對話亦被申索人錄音,當中包括:「工人就唔X得架咩」、「使乜咁乾淨啫,就係想X你吖嘛,想同你搞吖嘛......你諗都諗到啦,唔畀就唔好嚟......谷鬼氣呀,咁錫身就唔好嚟做囉」和「畀我X呀,搞你呀,搞呀」;至於申索人則回應稱:「我唔要咁樣呀先生」等。2天後申索人和林發生激烈爭執,她擔心其人身安全遂報警,並搬離林的單位,申索人曾報警,警方其後指證據不足作刑事檢控。

法官在判辭中指出,林銳生被問及錄音中的男聲是否他時,林銳生回答不是他的聲音,但他之前存入法庭的誓詞中,確認錄音內的男聲是他,法官拒接納林銳生庭上的說法。

法官認為,申索人作供表現真誠,並無不可信之處,接納其證供為事實。相反,答辯人在作供時表現出不認真處理此事件的態度。答辯人持續明確的性要求,令人反感。法官認為,從客觀角度評估,申索人清楚及理應會因答辯人的行徑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嚇,答辯人的行為,造成對申索人屬有敵意或具威嚇性的環境,裁定申索成立,並構成了該條例所指的性騷擾。法庭判處申索人可獲6萬元感情損害賠償、一萬元懲戒性損害賠償,及112,387.3元收入損失賠償,答辯人共須支付申索人合共182,387.3元賠償。

案情指出,印傭自2022年2月17日起任職答辯人林銳生的家傭,但林銳生曾在印傭沐浴後,嗅其頭髮及體味並稱「好香」,他向印傭表示他希望她能替自己生小孩。林其後向印傭提出性要求,欲在房間內性交及結婚生小孩,但林銳生遭拒絕後對印傭稱「工人就唔X得㗎咩」、「俾我X呀」等,印傭感到驚恐並拒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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