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苦主向《東張》報料,表示自己早前邀請攝影師為其婚禮拍攝,但攝影師卻將婚禮重要短片遺失。苦主事後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損失,最終獲判勝訴,攝影師被判賠償5萬多元。然而,該名攝影師無視判決,至今未支付賠償金,更加人間蒸發,事主接受電話訪問,講述事件經過。